「愛書的種子」卻不會開花結果

最近我在閱讀東瑞先生的《香港文化淺談》(二零零七年出版)。當他談到公共圖書館時,有這麼的形容:

為配合「4.23世界閱讀日」,香港公共圖書館還舉辦「閱讀報告」及「書籤設計」比賽,最妙的是,前者參加資格是小四至中四的同學,後者參加資格是小一至小三同學。年齡這麼小,主辦者的用意顯然是想「播下愛書的種子」吧!(《香港文化淺談》初版,頁205)

很可惜,所謂「愛書的種子」根本不可能開花結果,因為如此閱讀都由功利出發。

先是動機問題。參加比賽一是為了獎項,又可以為了賺取經驗。比方說一個彈奏樂器的學生去參加演奏比賽,同時可以觀摩來自不同地方甚至派別的演奏,豐富個人閱歷,又可以賺取演出經驗,也許不必為了獎項。但文學比賽則不同。參賽者只消把自己的作品寄到主辦單位,然後直接等結果。在漫長的等候過程中根本沒有觀摩學習的機會,賺甚麼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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