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書的種子」卻不會開花結果

最近我在閱讀東瑞先生的《香港文化淺談》(二零零七年出版)。當他談到公共圖書館時,有這麼的形容:

為配合「4.23世界閱讀日」,香港公共圖書館還舉辦「閱讀報告」及「書籤設計」比賽,最妙的是,前者參加資格是小四至中四的同學,後者參加資格是小一至小三同學。年齡這麼小,主辦者的用意顯然是想「播下愛書的種子」吧!(《香港文化淺談》初版,頁205)

很可惜,所謂「愛書的種子」根本不可能開花結果,因為如此閱讀都由功利出發。

先是動機問題。參加比賽一是為了獎項,又可以為了賺取經驗。比方說一個彈奏樂器的學生去參加演奏比賽,同時可以觀摩來自不同地方甚至派別的演奏,豐富個人閱歷,又可以賺取演出經驗,也許不必為了獎項。但文學比賽則不同。參賽者只消把自己的作品寄到主辦單位,然後直接等結果。在漫長的等候過程中根本沒有觀摩學習的機會,賺甚麼經驗?

為何藝術在香港「半紅不黑」

早前我與一位會創作流行曲的朋友去聽一個音樂會,當中的歌曲都是行外年青人初次嘗試製作,水準一般,可以接受。朋友寫歌已經數年經驗,聽著聽著,其中一首,旋律不錯,他便說:「這樣的歌,一小時內應該可以寫好。」

一般流行曲大約三分鐘至四分鐘,朋友說一小時就寫好旋律。其實呢,其中有一半旋律重覆一次(或以上),實際在那一小時裡面只寫了一分鐘左右的旋律。當然,未計編曲。即使把編曲計算在內,歌曲出爐時間也不過是數天之後,最多只是一星期。然而,一代古典音樂巨匠布拉姆斯寫的第一交響曲,其總長度約為四十五分鐘,分成四個樂章,卻需要二十年才寫成。雖然以古典音樂與流行曲相比不盡公平,但可以看出,現今流行曲的創作人,尤其在香港,其實下不了甚麼心思和時間去寫歌。

「唔洗急,最緊要快」這句話比「速/即食文化」更能形容香港。而可惜,藝術需要時間浸淫,沒經過時間洗禮的藝術家大概都未能看透世界,其作品就經不起風雨和歲月的蹂躪。

除了音樂,文學皆如是。未經歷過風雨的曹植再才華橫溢,視野都很是狹隘,這時期的作品也得不到很高的評價;反之在《七步詩》後,他的作品方能震撼人心。可惜,香港的中文科和中國文學科偏偏要求學生在短時間內拼湊出佳作,所考的只是效率的表現,而非文學水平。

似乎在香港很難找到願意等候佳作的觀眾、聽眾和讀者。不斷高速創作而又不能休息,後果就是讓創作者沒有時間和空間去拓展自己的藝術領域,無法讓自己的作品蛻變。作家無間斷地寫作,結果他便無法檢討自己的作品,寫作題材也變得狹窄。音樂家不斷寫歌,就無法鑽研新的技巧,作品只會千篇一律。現實如此,真的很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