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閱讀東瑞先生的《香港文化淺談》(二零零七年出版)。當他談到公共圖書館時,有這麼的形容:
為配合「4.23世界閱讀日」,香港公共圖書館還舉辦「閱讀報告」及「書籤設計」比賽,最妙的是,前者參加資格是小四至中四的同學,後者參加資格是小一至小三同學。年齡這麼小,主辦者的用意顯然是想「播下愛書的種子」吧!(《香港文化淺談》初版,頁205)
很可惜,所謂「愛書的種子」根本不可能開花結果,因為如此閱讀都由功利出發。
先是動機問題。參加比賽一是為了獎項,又可以為了賺取經驗。比方說一個彈奏樂器的學生去參加演奏比賽,同時可以觀摩來自不同地方甚至派別的演奏,豐富個人閱歷,又可以賺取演出經驗,也許不必為了獎項。但文學比賽則不同。參賽者只消把自己的作品寄到主辦單位,然後直接等結果。在漫長的等候過程中根本沒有觀摩學習的機會,賺甚麼經驗?
為何藝術在香港「半紅不黑」
早前我與一位會創作流行曲的朋友去聽一個音樂會,當中的歌曲都是行外年青人初次嘗試製作,水準一般,可以接受。朋友寫歌已經數年經驗,聽著聽著,其中一首,旋律不錯,他便說:「這樣的歌,一小時內應該可以寫好。」
一般流行曲大約三分鐘至四分鐘,朋友說一小時就寫好旋律。其實呢,其中有一半旋律重覆一次(或以上),實際在那一小時裡面只寫了一分鐘左右的旋律。當然,未計編曲。即使把編曲計算在內,歌曲出爐時間也不過是數天之後,最多只是一星期。然而,一代古典音樂巨匠布拉姆斯寫的第一交響曲,其總長度約為四十五分鐘,分成四個樂章,卻需要二十年才寫成。雖然以古典音樂與流行曲相比不盡公平,但可以看出,現今流行曲的創作人,尤其在香港,其實下不了甚麼心思和時間去寫歌。
「唔洗急,最緊要快」這句話比「速/即食文化」更能形容香港。而可惜,藝術需要時間浸淫,沒經過時間洗禮的藝術家大概都未能看透世界,其作品就經不起風雨和歲月的蹂躪。
除了音樂,文學皆如是。未經歷過風雨的曹植再才華橫溢,視野都很是狹隘,這時期的作品也得不到很高的評價;反之在《七步詩》後,他的作品方能震撼人心。可惜,香港的中文科和中國文學科偏偏要求學生在短時間內拼湊出佳作,所考的只是效率的表現,而非文學水平。
似乎在香港很難找到願意等候佳作的觀眾、聽眾和讀者。不斷高速創作而又不能休息,後果就是讓創作者沒有時間和空間去拓展自己的藝術領域,無法讓自己的作品蛻變。作家無間斷地寫作,結果他便無法檢討自己的作品,寫作題材也變得狹窄。音樂家不斷寫歌,就無法鑽研新的技巧,作品只會千篇一律。現實如此,真的很可惜。
一般流行曲大約三分鐘至四分鐘,朋友說一小時就寫好旋律。其實呢,其中有一半旋律重覆一次(或以上),實際在那一小時裡面只寫了一分鐘左右的旋律。當然,未計編曲。即使把編曲計算在內,歌曲出爐時間也不過是數天之後,最多只是一星期。然而,一代古典音樂巨匠布拉姆斯寫的第一交響曲,其總長度約為四十五分鐘,分成四個樂章,卻需要二十年才寫成。雖然以古典音樂與流行曲相比不盡公平,但可以看出,現今流行曲的創作人,尤其在香港,其實下不了甚麼心思和時間去寫歌。
「唔洗急,最緊要快」這句話比「速/即食文化」更能形容香港。而可惜,藝術需要時間浸淫,沒經過時間洗禮的藝術家大概都未能看透世界,其作品就經不起風雨和歲月的蹂躪。
除了音樂,文學皆如是。未經歷過風雨的曹植再才華橫溢,視野都很是狹隘,這時期的作品也得不到很高的評價;反之在《七步詩》後,他的作品方能震撼人心。可惜,香港的中文科和中國文學科偏偏要求學生在短時間內拼湊出佳作,所考的只是效率的表現,而非文學水平。
似乎在香港很難找到願意等候佳作的觀眾、聽眾和讀者。不斷高速創作而又不能休息,後果就是讓創作者沒有時間和空間去拓展自己的藝術領域,無法讓自己的作品蛻變。作家無間斷地寫作,結果他便無法檢討自己的作品,寫作題材也變得狹窄。音樂家不斷寫歌,就無法鑽研新的技巧,作品只會千篇一律。現實如此,真的很可惜。
大學生
剛剛在大學辦了入學手續,我是大學生了。這個「大學生」身份來得很出奇不意,心裡知道這個「大學生」身份早晚要來(我一直都覺得大學畢業是基本學歷),但真的要成為大學生時,卻是毫無準備,乜自己已經係大學生啦?
離開一向的安舒區,我隻身穿梭屯門和九龍塘,能夠見到和接觸的人越來越多,要真真正正在心態上轉變,成為一個在社會上獨立的個體。若果作為大學生,接受專上教育,而學習的方法、模式依然停留在中、小學階段,考試測驗變成目標,那究竟唸大學意義何在?其實人也不一定要唸大學,有沒有大學學位人也得生存,問題為,在大學裡研究學問是否真正對自己甚至社會有幫助。真的有很多東西是如何唸書都學不來,例如生兒育女。
大學是深入研究及探討學問的地方......吧?
點解大學五件事會包括拍拖?應該要update一下......反正在中學已經完成了。XD
P.S. 如果學習不能令自己可以學習更多事物,例如只為了一紙證書,其實沒用。如果一個成績很好的學生連如何乘車在香港境內四處去都不行,即使1st Hon也又怎樣?
離開一向的安舒區,我隻身穿梭屯門和九龍塘,能夠見到和接觸的人越來越多,要真真正正在心態上轉變,成為一個在社會上獨立的個體。若果作為大學生,接受專上教育,而學習的方法、模式依然停留在中、小學階段,考試測驗變成目標,那究竟唸大學意義何在?其實人也不一定要唸大學,有沒有大學學位人也得生存,問題為,在大學裡研究學問是否真正對自己甚至社會有幫助。真的有很多東西是如何唸書都學不來,例如生兒育女。
大學是深入研究及探討學問的地方......吧?
點解大學五件事會包括拍拖?應該要update一下......反正在中學已經完成了。XD
P.S. 如果學習不能令自己可以學習更多事物,例如只為了一紙證書,其實沒用。如果一個成績很好的學生連如何乘車在香港境內四處去都不行,即使1st Hon也又怎樣?
你有多害怕去愛,就有多渴望被愛
薛凱琪的專輯《Smile》已經推出半年,我剛剛才到手。Fiona說這其實是一張Soundtrack Album,因此不看她和梁祖堯主演的《Last Smile, First Tear》而單評《Smile》其實沒有意思。偏偏很多人就是沒看舞台劇,就覺得《Smile》中的〈My Choice〉和〈Choice X〉,甚至兩首Bonus Tracks很多餘。
《Last Smile, First Tear》第一次走進我生命的時候,是我去看王菀之我來自火星08演唱會。當時的紀念品中附上左方的宣傳單張,一見到有梁祖堯我已經好想購票(雖然最後也沒有購票入場,而轉而去看芭蕾舞劇《胡桃夾子》)。除了梁祖堯之外,副題的那句話我也印象深刻:你有多害怕去愛,就有多渴望被愛。這句話使我在王菀之演唱會開始前不停思考,亦使我把這張宣傳單張一直放在案桌上。
雖然當時我沒有購票進場(很遺憾,看現場的話應該會很震憾),但事後我一望見碟片店有其錄影DVD,我便放棄了原本買王菀之演唱會DVD的打算,改為掃走此舞台劇錄影DVD。很多人知道我有令自己流淚的怪習慣,無疑我很有信心,上次《梁祝下世傳奇》令我流淚,今次《Last Smile, First Tear》也會一樣。
雖然梁祖堯常常說舞台劇錄影不及現場,因為每晚演出都是為了那一晚進場的觀眾而演的,看錄影的人像是偷看,但算吧,有得睇總好過無。
《Last Smile, First Tear》第一次走進我生命的時候,是我去看王菀之我來自火星08演唱會。當時的紀念品中附上左方的宣傳單張,一見到有梁祖堯我已經好想購票(雖然最後也沒有購票入場,而轉而去看芭蕾舞劇《胡桃夾子》)。除了梁祖堯之外,副題的那句話我也印象深刻:你有多害怕去愛,就有多渴望被愛。這句話使我在王菀之演唱會開始前不停思考,亦使我把這張宣傳單張一直放在案桌上。
雖然當時我沒有購票進場(很遺憾,看現場的話應該會很震憾),但事後我一望見碟片店有其錄影DVD,我便放棄了原本買王菀之演唱會DVD的打算,改為掃走此舞台劇錄影DVD。很多人知道我有令自己流淚的怪習慣,無疑我很有信心,上次《梁祝下世傳奇》令我流淚,今次《Last Smile, First Tear》也會一樣。
雖然梁祖堯常常說舞台劇錄影不及現場,因為每晚演出都是為了那一晚進場的觀眾而演的,看錄影的人像是偷看,但算吧,有得睇總好過無。
「知識型社會」之不解大惑
很多學者均指出廿一世紀的社會是「知識型社會」。我在網上搜尋「知識型社會」時得見一篇文章,其中開首如此說:
知識經濟時代已經悄悄地來臨了,在這樣的世代裡,國家及個人不再以富裕或貧窮分類,而係以「智慧」及「愚昧」加以區別。這種因知識而產生的「階級衝突」,只有靠教育才能紓解,教育不僅是投資,更是建立公平正義社會及提昇國家競爭力之原動力。(出自《迎接全民教育的知識型社會》)
雖然該文主旨為推動台灣全民教育,然而起首這幾句卻談到其主要原因。不過,這幾句背後卻突顯了亞洲社會的普遍價值觀:把人分門別類。而更令人不解的是,文章第一句已談到「知識經濟」,之後又說不以財富分類而用知識/智慧(實際上「知識」與「智慧」本義不同)。諷刺的是這裡暗示了有知識/智慧是因為知識「經濟」,講到底,都是為了錢。
然後我在網上搜尋到一間學校的中三級歷史與文化科的教材,其中又提到知識經濟/社會的九個主要特點:
是我想得很狹窄,還是它的本質就是去掙錢?很不解。
這種「知識經濟」本身不是一個健康的經濟結構。香港的經濟結構一向傾側到第二及第三產業(製造及服務業),幾乎所有香港所需的第一產業產品都要從外地輸入,而偏偏第一產業對人類維持生命才是無比重要的(錢只能買食物而其本身不是食物)。故此,無論這種「知識社會」可以掙多少經濟增長,也根本地需要依賴外地,從來就不是一種健全的發展。
人類的確可以運用知識及智慧發展經濟,但要維持健全的經濟,也根本不必把整個社會推向知識型。香港既是如此不健全,她與內地的關係因第一產業的緣故亦變得密不可分。那麼知識型經濟/社會就有甚麼值得我們盲目鼓吹?
其實我真的很不解大惑。
知識經濟時代已經悄悄地來臨了,在這樣的世代裡,國家及個人不再以富裕或貧窮分類,而係以「智慧」及「愚昧」加以區別。這種因知識而產生的「階級衝突」,只有靠教育才能紓解,教育不僅是投資,更是建立公平正義社會及提昇國家競爭力之原動力。(出自《迎接全民教育的知識型社會》)
雖然該文主旨為推動台灣全民教育,然而起首這幾句卻談到其主要原因。不過,這幾句背後卻突顯了亞洲社會的普遍價值觀:把人分門別類。而更令人不解的是,文章第一句已談到「知識經濟」,之後又說不以財富分類而用知識/智慧(實際上「知識」與「智慧」本義不同)。諷刺的是這裡暗示了有知識/智慧是因為知識「經濟」,講到底,都是為了錢。
然後我在網上搜尋到一間學校的中三級歷史與文化科的教材,其中又提到知識經濟/社會的九個主要特點:
- 創造財富的核心知識,不是資金、土地、資源、勞力;知識的表現為智能、信息和研究發明。
- 以技術創新提高產品的效益,知識在產品中的比例愈來愈高。
- 產品趨向知識密集型、輕巧化、非物質化(少用原料)及智能化。
- 國民經濟結構側重第三產業。
- 出現知識工作者及「知本」家,依靠頭腦及創意創富。
- 社會需要大量高智能人才。
- 資訊科技普及成為日常生活一部份。
- 全球經濟及市場一體化。
- 終身學習,提高智慧資本。
是我想得很狹窄,還是它的本質就是去掙錢?很不解。
這種「知識經濟」本身不是一個健康的經濟結構。香港的經濟結構一向傾側到第二及第三產業(製造及服務業),幾乎所有香港所需的第一產業產品都要從外地輸入,而偏偏第一產業對人類維持生命才是無比重要的(錢只能買食物而其本身不是食物)。故此,無論這種「知識社會」可以掙多少經濟增長,也根本地需要依賴外地,從來就不是一種健全的發展。
人類的確可以運用知識及智慧發展經濟,但要維持健全的經濟,也根本不必把整個社會推向知識型。香港既是如此不健全,她與內地的關係因第一產業的緣故亦變得密不可分。那麼知識型經濟/社會就有甚麼值得我們盲目鼓吹?
其實我真的很不解大惑。
討論六四
(個人意見文章)
各位看倌,以下是一篇很沉悶的文章。不是直談六四,而是關於討論六四。
在之前的討論中有人不斷睇死年青人不關心時事。我為此感羞恥。如果年青人必定不關心時事,我的存在究竟是甚麼的一回事?
之前幾天我也一直在xanga hkblog中有關六四的文章下與其他網民討論。通常第一個會被人狂插的意見是「件事過左咁多年仲提黎做乜呢?」「歷史事件點解仲要咁執著呢?」這一類意見,毫無疑問,要說教的要痛罵的,也非常容易。然而反映了在這些人的眼中很可能已將「歷史事件」等同「故事」。他們可能從來也沒有意識原來歷史之所以是歷史,是因為它在若干年前是真真實實的在世上出現過。那些在電視新聞畫面之中中彈流血的北京人(不談他們究竟是學生、平民還是解放軍了)與電視劇中多災多難的主角根本不可相比,可會讓自己明白,那些人的血是真的,那些人的眼淚和痛苦都不是演技?Laughing哥、柴九所謂死得悽美又轟烈,但都是虛構的;而二十年前那些在天安門廣場和長安大街死的人(不要跟我說沒人死在那兒,還是有人根本想說那些消失的人是人間蒸發,是個謎,應該交由Adam鄭、謎女郎和謎女皇去解究?)卻是真真正正從此在世上消失,不會再見到有謝天華和黎耀祥行出來。還是,關鍵點是有畫面和沒畫面?
另外,也有人稱他們不想「被人利用」,因此不會參與任何有關六四的活動。他們說,不想被支聯會中司徒華、李柱銘等漢奸,和炒作民主的外國傳媒利用,遂堅持個人獨立思考,不會與大伙兒柴娃娃地去六四遊行和燭光晚會。例如今天(3/6/2009)在明報刊登了浸會大學地理系教授周全浩的一篇文章《請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六四」》,當中有這麼一句說話:「有些人受別人聳動,便年年走出來要平反「六四」。這個又怎會是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呢?」我便很好奇,「有些人」究竟是哪些人?如果他和其他人指的「別人」是支聯會那些所謂漢奸和外國政府,那麼所有六四遊行和燭光晚會的參與者全部都是受人聳動嗎?這的意思是覺得所有參與者都沒有獨立思考、只是迷途羔羊嗎?這樣也不已否定了大眾對六四有認識嗎?有些人甚至指出香港人普遍愛心爆棚,不知司徒華和李柱銘二人其實是漢奸。他們如此的陰謀論實在十分令人費解,動輒指控人家顛覆國家。提出此論的人通常也是有知識的一群,甚至有次有人直言我「只是中學生」、「入世未深」,但卻不把下半句說出來。因為我只是中學生,然後?沒資格批評教授?
(黃世澤飛快回應,不必我了XD 《福佳教授周全浩》)
其實令我寫下這堆文字的是在hkblog中按進來敝Xanga的網友。諸位訂閱敝Xanga令我受寵若驚。希望諸位包容我文筆幼嫩。
各位看倌,以下是一篇很沉悶的文章。不是直談六四,而是關於討論六四。
在之前的討論中有人不斷睇死年青人不關心時事。我為此感羞恥。如果年青人必定不關心時事,我的存在究竟是甚麼的一回事?
之前幾天我也一直在xanga hkblog中有關六四的文章下與其他網民討論。通常第一個會被人狂插的意見是「件事過左咁多年仲提黎做乜呢?」「歷史事件點解仲要咁執著呢?」這一類意見,毫無疑問,要說教的要痛罵的,也非常容易。然而反映了在這些人的眼中很可能已將「歷史事件」等同「故事」。他們可能從來也沒有意識原來歷史之所以是歷史,是因為它在若干年前是真真實實的在世上出現過。那些在電視新聞畫面之中中彈流血的北京人(不談他們究竟是學生、平民還是解放軍了)與電視劇中多災多難的主角根本不可相比,可會讓自己明白,那些人的血是真的,那些人的眼淚和痛苦都不是演技?Laughing哥、柴九所謂死得悽美又轟烈,但都是虛構的;而二十年前那些在天安門廣場和長安大街死的人(不要跟我說沒人死在那兒,還是有人根本想說那些消失的人是人間蒸發,是個謎,應該交由Adam鄭、謎女郎和謎女皇去解究?)卻是真真正正從此在世上消失,不會再見到有謝天華和黎耀祥行出來。還是,關鍵點是有畫面和沒畫面?
另外,也有人稱他們不想「被人利用」,因此不會參與任何有關六四的活動。他們說,不想被支聯會中司徒華、李柱銘等漢奸,和炒作民主的外國傳媒利用,遂堅持個人獨立思考,不會與大伙兒柴娃娃地去六四遊行和燭光晚會。例如今天(3/6/2009)在明報刊登了浸會大學地理系教授周全浩的一篇文章《請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六四」》,當中有這麼一句說話:「有些人受別人聳動,便年年走出來要平反「六四」。這個又怎會是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呢?」我便很好奇,「有些人」究竟是哪些人?如果他和其他人指的「別人」是支聯會那些所謂漢奸和外國政府,那麼所有六四遊行和燭光晚會的參與者全部都是受人聳動嗎?這的意思是覺得所有參與者都沒有獨立思考、只是迷途羔羊嗎?這樣也不已否定了大眾對六四有認識嗎?有些人甚至指出香港人普遍愛心爆棚,不知司徒華和李柱銘二人其實是漢奸。他們如此的陰謀論實在十分令人費解,動輒指控人家顛覆國家。提出此論的人通常也是有知識的一群,甚至有次有人直言我「只是中學生」、「入世未深」,但卻不把下半句說出來。因為我只是中學生,然後?沒資格批評教授?
(黃世澤飛快回應,不必我了XD 《福佳教授周全浩》)
其實令我寫下這堆文字的是在hkblog中按進來敝Xanga的網友。諸位訂閱敝Xanga令我受寵若驚。希望諸位包容我文筆幼嫩。
劍聲09 序章
Music國是一個可以融和各種藝術表演的國度。
那裡的人對各種藝術皆有一定造詣,大小鄉鎮都有表演及展覽場地,規模或大或小,但絕不缺欠。每天晚上各地都有各式各樣的音樂會,任何風格的音樂也有人欣賞。除了音樂,戲劇和舞蹈在Music國亦大受歡迎,書法、繪畫和雕刻等展覽從不間斷。街頭表演和賣藝都是合法的,因此人們即使不走進劇院和音樂廳,也可以欣賞藝術。
這裡比其他國家更需要和平。愛它的人會竭力追求和平的生活。
和平的確需要追求。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得來不易。衝突與紛爭隨時破壞這得來不易的美好。
自魔音國六年前衰落後,霧、酒心和icehyde已沒在皇宮中辦事。他們低調過活,四處遊歷,偶爾碰面,亦相知如昔。
麟仔離開了Music國,先上破龍山拜會師父崔山清及兩位師兄繼天和祉亭,小住幾月,然後到處流浪,足跡不為人知。阿深離他而去自是令他傷心了好一段日子,但阿深離開時竟然吝嗇得不留下肉身,只剩下一片虛無,這卻矛盾地使他更免於沉溺過去,這虛無亦令他那回憶的包袱更輕省。
於是,Music國一別舊人,又迎來了新人。
Music國這些年來歌舞昇平,興起一個「Music國三大美人」的說法,而三位美人亦各自以不同的花朵作為自己的信物。
而朝中也出現一位不容忽視的人物。人們只稱其為「大劍師」,卻從不知其姓甚名誰。自Rupert三年前正式登上皇位,大劍師已得Rupert信任,主理一切繁瑣之事。
如是者,六年時間Music國漸復光景,日子過得又和諧又平靜。
然而風雨來臨前夕都總是平靜的。
那裡的人對各種藝術皆有一定造詣,大小鄉鎮都有表演及展覽場地,規模或大或小,但絕不缺欠。每天晚上各地都有各式各樣的音樂會,任何風格的音樂也有人欣賞。除了音樂,戲劇和舞蹈在Music國亦大受歡迎,書法、繪畫和雕刻等展覽從不間斷。街頭表演和賣藝都是合法的,因此人們即使不走進劇院和音樂廳,也可以欣賞藝術。
這裡比其他國家更需要和平。愛它的人會竭力追求和平的生活。
和平的確需要追求。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得來不易。衝突與紛爭隨時破壞這得來不易的美好。
自魔音國六年前衰落後,霧、酒心和icehyde已沒在皇宮中辦事。他們低調過活,四處遊歷,偶爾碰面,亦相知如昔。
麟仔離開了Music國,先上破龍山拜會師父崔山清及兩位師兄繼天和祉亭,小住幾月,然後到處流浪,足跡不為人知。阿深離他而去自是令他傷心了好一段日子,但阿深離開時竟然吝嗇得不留下肉身,只剩下一片虛無,這卻矛盾地使他更免於沉溺過去,這虛無亦令他那回憶的包袱更輕省。
於是,Music國一別舊人,又迎來了新人。
Music國這些年來歌舞昇平,興起一個「Music國三大美人」的說法,而三位美人亦各自以不同的花朵作為自己的信物。
而朝中也出現一位不容忽視的人物。人們只稱其為「大劍師」,卻從不知其姓甚名誰。自Rupert三年前正式登上皇位,大劍師已得Rupert信任,主理一切繁瑣之事。
如是者,六年時間Music國漸復光景,日子過得又和諧又平靜。
然而風雨來臨前夕都總是平靜的。
作者的話......
《Music國中的鏗鏘劍聲》已經被我拖了兩年多,哈,到這陣子我高考完了,細心一想,便發現原來的版本有很多謬誤與矛盾,還有很多不能解釋的情節。於是我突然放棄了之前寫的那七章(我在小說村已經貼了七章,這裡只有五章),由零九年五月二日開始重新構思《Music國中的鏗鏘劍聲》。
我衷心希望自己可以寫得更精彩,而情節又更為合理。
文人聚賢莊 趣聞記
爆笑的網聚+新朋友。小深大凶!見識超級爛Gag,我「爛人一號」名存實亡!笑到哮喘、笑到空氣稀薄......
昨天小霜最爛的Gag是我們在信和中心......我們跟影子找玩具時,乘升降機......小霜一臉疑惑地望住我:「你幹嗎不關門?」......原來她聽到升降機廣播:「請小深(心)關門!」(因為小霜習慣叫我小深)
即將出爐:文人網聚小霜一句話衍生出來的小說故事系列!
事緣......話說小霜和影子在澳門的文學雜誌投稿被刊登了,於是是次網聚小霜送了那期雜誌給我。我:「妳真的送這個給我嗎?」小霜:「妳想要的我都送給妳。」哦,小霜......其實我想立即上七樓掃文具唷......(那時我們在朗豪坊)
是次也發現了小霜一些異能XD其中一項是......預知XD她和影子午餐時(應該是午餐吧)到了Delifrance,而我就在下午茶時段才加入。到了旺角我給小霜電話。我:「霜霜呀,我已在旺角了......你們在信和嗎......讓我決定去哪?朗豪坊!」到了朗豪坊,我就得知他們先吃了東西,所以由我選吃甚麼。我:「就去Delifrance吧=v=」小霜:「其實我們剛才那餐也在Delifrance...已在猜妳也會否去這兒@@」
昨天小霜最爛的Gag是我們在信和中心......我們跟影子找玩具時,乘升降機......小霜一臉疑惑地望住我:「你幹嗎不關門?」......原來她聽到升降機廣播:「請小深(心)關門!」(因為小霜習慣叫我小深)
即將出爐:文人網聚小霜一句話衍生出來的小說故事系列!
事緣......話說小霜和影子在澳門的文學雜誌投稿被刊登了,於是是次網聚小霜送了那期雜誌給我。我:「妳真的送這個給我嗎?」小霜:「妳想要的我都送給妳。」哦,小霜......其實我想立即上七樓掃文具唷......(那時我們在朗豪坊)
是次也發現了小霜一些異能XD其中一項是......預知XD她和影子午餐時(應該是午餐吧)到了Delifrance,而我就在下午茶時段才加入。到了旺角我給小霜電話。我:「霜霜呀,我已在旺角了......你們在信和嗎......讓我決定去哪?朗豪坊!」到了朗豪坊,我就得知他們先吃了東西,所以由我選吃甚麼。我:「就去Delifrance吧=v=」小霜:「其實我們剛才那餐也在Delifrance...已在猜妳也會否去這兒@@」
螢光筆深究 之 新產品
高考在即,螢光筆依然大派用場,絕不少了份兒。傳統螢光筆玩野味道不足,年多前由Pentel推出的Handy-lineS是第一款大行其道的按芯螢光筆,非常玩野,本人也對此感到很滿意。而2009年初由uni推出的Propus erasable則以其超值價錢硬拼Pilot的FriXion,本人也因其價錢吸引試用。一起看看Pental Handy-lineS和uni Propus erasable試用分析!
左圖為Pentel Handy-lineS,由上至下是綠色、橙色和粉紅色。本人亦曾使用其黃色。
由於外型設計比較出眾,而且Pentel的文儀產品質素一向很不錯,得悉此產品雖是按芯但也不會出現墨水乾涸的情況,使用時本人也很放心。
顏色方面,此系列的墨水顏色是出乎意料地亮。黃色的亮度十足,只比Faber-Castell的黃色亮度次一級。若嫌Faber-Castell螢光筆太笨重,除了以uni Promark代替,也可以選用這產品的黃色呢!綠色的亮度也令人驚喜,與uni Promark相約,也是本人至今用過最亮的綠色。橙色則中規中矩,嫌uni Promark的橙色太刺眼,這產品也值得一試。反而有趣的是,本人用過不少品牌的粉紅色,其分別也不大,Handy-lineS也不例外。
耐用度方面,Pentel Handy-lineS值得一讚,算是非常耐用。因為這產品的筆芯與Pilot spotliter一樣,棉質製,因此出墨方面不像uni Promark一般太多水,也不會見到自己的耗墨速度。uni Promark的一大缺點是不環保,但Pentel Handy-lineS則有替用裝上市,換芯十分方便,把一整枝新的筆芯裝進去就成,不會麻煩得像Pilot spotliter一樣要倒墨水。又因筆咀不易變形,故此筆桿本身也很耐用。
總括來說,Handy-lineS在設計方面佔優,有新意也方便使用者,不必開筆蓋蓋筆蓋。而顏色與耐用程度也很高,故本人很喜歡這產品,相信也會繼續使用。
右圖為uni Propus erasable,由上而下是橙色、綠色、黃色及粉紅色。
uni Propus erasable是uni Promark的「進化版」,由「擦唔甩」變成「擦得甩」。而因為墨水配方要配合感熱而可被擦掉,顏色也不及Promark的亮,但可幸的是這產品不像Pilot FriXion一樣顏色怪怪的。
Propus erasable保持Promark的特性,畫出來有少許多餘的墨水,不過總體來說也乾得很快,不算是問題。黃色比Promark淺,大約與uni Propus Twin-head一樣。橙色較一般市面上的顏色暗淡,與Promark相比差得遠了。不過與Pilot FriXion橙色相比,Propus erasable橙色明顯是橙色......綠色雖然是淡,但驚喜的是看上去很peaceful,是令人喜愛的顏色!粉紅色雖然淡了一點,但則不會太刺眼。
右圖是兩種產品試用。上行是uni Propus erasable綠色,下方是Pentel Handy-lineS綠色。
不環保的缺點依然。耗用速度太快,感覺上也不耐用。能擦掉墨水的原理是感熱,墨水會在接觸紙表面後變成透明的一層,因此在容易吸墨的紙上(例如油印紙)使用此產品,墨水便不能擦掉,硬來的話反會擦掉紙張纖維。
總括來說,所有「擦得甩」螢光筆也只是奢侈品,沒錢就別投資在其身上!然而本人偏愛uni Propus erasable的綠色,應該用繼續使用。
報價:
Pentel Handy-lineS: $8-9,補充筆芯:$4.5
uni Propus erasable: $10
左圖為Pentel Handy-lineS,由上至下是綠色、橙色和粉紅色。本人亦曾使用其黃色。
由於外型設計比較出眾,而且Pentel的文儀產品質素一向很不錯,得悉此產品雖是按芯但也不會出現墨水乾涸的情況,使用時本人也很放心。
顏色方面,此系列的墨水顏色是出乎意料地亮。黃色的亮度十足,只比Faber-Castell的黃色亮度次一級。若嫌Faber-Castell螢光筆太笨重,除了以uni Promark代替,也可以選用這產品的黃色呢!綠色的亮度也令人驚喜,與uni Promark相約,也是本人至今用過最亮的綠色。橙色則中規中矩,嫌uni Promark的橙色太刺眼,這產品也值得一試。反而有趣的是,本人用過不少品牌的粉紅色,其分別也不大,Handy-lineS也不例外。
耐用度方面,Pentel Handy-lineS值得一讚,算是非常耐用。因為這產品的筆芯與Pilot spotliter一樣,棉質製,因此出墨方面不像uni Promark一般太多水,也不會見到自己的耗墨速度。uni Promark的一大缺點是不環保,但Pentel Handy-lineS則有替用裝上市,換芯十分方便,把一整枝新的筆芯裝進去就成,不會麻煩得像Pilot spotliter一樣要倒墨水。又因筆咀不易變形,故此筆桿本身也很耐用。
總括來說,Handy-lineS在設計方面佔優,有新意也方便使用者,不必開筆蓋蓋筆蓋。而顏色與耐用程度也很高,故本人很喜歡這產品,相信也會繼續使用。
右圖為uni Propus erasable,由上而下是橙色、綠色、黃色及粉紅色。
uni Propus erasable是uni Promark的「進化版」,由「擦唔甩」變成「擦得甩」。而因為墨水配方要配合感熱而可被擦掉,顏色也不及Promark的亮,但可幸的是這產品不像Pilot FriXion一樣顏色怪怪的。
Propus erasable保持Promark的特性,畫出來有少許多餘的墨水,不過總體來說也乾得很快,不算是問題。黃色比Promark淺,大約與uni Propus Twin-head一樣。橙色較一般市面上的顏色暗淡,與Promark相比差得遠了。不過與Pilot FriXion橙色相比,Propus erasable橙色明顯是橙色......綠色雖然是淡,但驚喜的是看上去很peaceful,是令人喜愛的顏色!粉紅色雖然淡了一點,但則不會太刺眼。
右圖是兩種產品試用。上行是uni Propus erasable綠色,下方是Pentel Handy-lineS綠色。
不環保的缺點依然。耗用速度太快,感覺上也不耐用。能擦掉墨水的原理是感熱,墨水會在接觸紙表面後變成透明的一層,因此在容易吸墨的紙上(例如油印紙)使用此產品,墨水便不能擦掉,硬來的話反會擦掉紙張纖維。
總括來說,所有「擦得甩」螢光筆也只是奢侈品,沒錢就別投資在其身上!然而本人偏愛uni Propus erasable的綠色,應該用繼續使用。
報價:
Pentel Handy-lineS: $8-9,補充筆芯:$4.5
uni Propus erasable: $10
關於我1-200
1. 很多人知道我很喜歡唱歌,但我不覺得自己唱得好。
2. 幼稚園時風光的成績表,所有科目A+,除了唱遊。
3. 雖然我是Ivana歌迷,但我成為她歌迷之前我並不喜歡她。尤其《一秒感動》這歌名,令我覺得很那個。
4. Ivana的歌我幾乎全部識背。
5. 令我喜歡Ivana的歌是《手望》。
6. 老實說我到現在都不明白為何要「手」……手如何望了啦?
7. 《手望》這歌名同樣很那個,不過它守望版MV卻令我流下淚來。Ivana的聲音滿有感染力。
8. 我曾答應Dorcas給她寫一整本紀念冊。很遺憾我依然未能做得到。
9. 現在我同樣答應Carly給她寫一整本紀念冊。薄了……
10. 我喜歡握著筆的感覺,原因是覺得這樣很professional。
11. 使我學懂打字的是MSN和AL History功課。
12. 我小時候第一個志願是做香港小姐,之後想做老師,之後想做心理醫生,之後想做作家,之後想做演員,之後想做......
13. 在以上的志願,無論做哪項,都想加上做個好媽媽。
14. 我有不斷買單行簿的癖好。
15. 我曾有一陣子拿著一本百科辭典當普通書看。
16. 我痛恨錯別字,可能我可以誇口,我錯,因為我真的不懂。
17. 我一直捨不得扔掉我以往用過的教科書,連小學的都捨不得扔掉。
18. By the way我覺得小學時用的宗教書很美,一套12本全部順序拼出來是彩虹色的。
19. 我一直矢志要學懂不同種類的牧童笛。牧童笛再貴我也可以自己負擔。
20. 我左右手一樣,最多彈八度。
21. 我考樂理時@@是個白痴= = 報早了一期考試,老師很怕我會來不及學。結果我也有distinction。
22. 樂理考試時我沒背過任何法文、德文、意大利文。問這些的考題我都空了沒答。
23. 樂理考試時我選答了為歌詞作曲,像是比較冷門的。
24. 對於在陳瑞芝中認識了Tomme、Victor和Eddysham,我實在很感恩。
25. 我喜歡的動畫是無線配音版《玻璃面具》。主角北島真夜和姬川亞弓的配音員分別配過大道寺知世和木之本櫻。我最愛第37和38集,我幾乎可以跟奧莉格露多說台詞。
26. 對於《百變小櫻Magic咭》,其實我只喜歡李小狼。
27. 我喜歡有才華的男生。
28. 那時喜歡嘉麟,覺得他文武全才,運動好,又懂小提琴,數學好,勤學,懂抬拳道,後來還知他竟然懂寫詩!
29. 那時喜歡淇淇,覺得他很細心,音樂好,又溫柔,勤學,又喜歡攝影,對伴侶和信仰很認真。
30. 我以前熱衷填詞。
31. 回看以前的填詞作品,唉,怎見得了人呀?
32. 到現在才發現自己喜歡寫超現實小說。
33. 已完成的連續小說作品只有一部不能見人的《芳魂草》,都是超現實。
34. 寫《芳魂草》前的故事大綱跟最後作品的很不同。
35. 曾寫過幾部小說,全部夭折,其中有《鋼琴情》,是中一時根據事實改編的。
36. 其實我第一部寫的小說不是《芳魂草》,是《紙飛機》,但差一章才完成。都是中一根據事實改編的。
37. 中二時認識了Dorcas,之後她被我影響開始寫小說。
38. Dorcas的長篇作品《尋覓冷清淒慘戚》,我沒看過。
39. 依稀記得我是《尋覓冷清淒慘戚》的小說人物之一,名叫阮蔚深。
40. 之後我跟Carly也開始合作小說,不過是分開各自用自己的角度寫,那時我在小說的名字是文優清。
41. 文優清是我用得最少的筆名。
42. 我最常用的筆名有二:深理醫生(小五開始)及靳觀鈴(中二開始)。
43. 我覺得「風寐靈」這名字很酷。
44. 我中二時開始寫接龍小說,大家很合作,全部有結尾,那時我的角色名字是「深理醫生」、「阿深」、「蔚深」。
45. 我最愛的接龍小說是《魔音國與Music國的多年恩怨》,這小說名字是麟仔改的。
46. 我最自豪自己創作的一個小說角色名字是「龔慕轅」。幾乎每個人不唸出來都不知當中玄機。
47. 另一個我覺得改得好的名字是「程琛」,取諧音「情深」。
48. 我最新的構思是《石室》,起源是我在2008年3月5日晚造的一個夢。
49. 我曾經兩次差點會死。
50. 大概在我不足三歲時我被餵吃石斑,嗆到了,差點窒息死。
51. 六年級時我在加多利灣不足一米深的水中遇溺,身邊的同學都不知道原來我不懂游泳,以為我在玩。
52. 我喜歡走路。
53. 我以前很自大(大家都是這樣說的)。
54. 我現在很字大(老師都是這樣說的)。
55. 我最叻搞食字Gag。
56. 麟仔:「兩袖清風,我變左兩袖秋風,然後兩袖颱風,兩袖強烈季候風。」我:「咁林峯呢?」
57. 我被嘉麟封為「爛人一號」。
58. 我認為Facebook是浪費時間的好去處。
59. 我在2005年1月7日開設現時的Xanga。
60. 截止2008年9月27日,我Xanga總共有1291個entries。
61. 我更新Xanga的習慣是一日一篇,所以有時有些entries會極長,因為我以每日作單位而非每主題作單位。
62. 我有另一個Blog在Blogspot,開的原因是那兒可以寫那較專門及有段落的文章,而且可以分類。
63. 我很愛大澳,但近年見得大澳如此遭遇我很心痛。
64. 我看過最色的小說是《圍棋少女》,但其實都不是那麼色吧。
65. 我不喝酒。
66. 當我喜歡一本小說,甚或漫畫,我會邊看邊唸當中女主角的對白。
67. 被我唸過對白的小說/漫畫有《倚天屠龍記》、《圍棋少女》、《美少女戰士》。
68. 非正式估計,我每年花錢最多是購買文具。
69. 近年用來看不同演奏會、話劇的錢也不少。
70. 我可以單單為了聽現場的貝多芬第七交響曲而請Tomme和我一起去聽。幸好有學生優惠。
71. 我可以為了看Vieira而買飛進場聽演奏會,不過這次沒有學生優惠……
72. 我覺得《不能說的秘密》電影整個畫面意念和《哈利波特》很相似。
73. 我喜歡聽樂團是因為嘉麟以前都參加過樂團@@
74. 我喜歡現場視聽版樂團演奏,因為我喜歡看小提琴手整齊落弓。
75. 我現在已沒再學琴了。
76. 我現在依然有練琴。
77. 在我鋼琴二級時我開始擔任教會少年崇拜的司琴。
78. 因為常常都臨時拉夫做司琴,所以我右手sight-reading不錯。
79. 我左右手靈活度差很遠。
80. 我中二時溫習等於將課文不斷狂抄。
81. 我用口串英文生字比別人慢三拍。
82. 我第一個寫的劇本是《女校男生》,不過已經再沒有劇本文本留在世上了。
83. 我第二個寫的劇本是《摩西過紅海》,是中一級聖經故事演繹比賽的劇本。
84. 我第三個寫的劇本是《賣身葬父》,是中二級廿四孝故事演繹比賽的劇本。
85. 自己的劇本被人演繹其實很令我開心。
86. 我不懂化妝。
87. 我的出街四寶是銀包、鑰匙、手錶和手提電話。
88. 我常用的瀏覽器有Safari和Firefox。
89. 我的Safari主頁是香港天文台;我的Firefox主頁是我的Xanga和深感覺。
90. 對於我,九龍是一個謎。
91. 我小三開始有恆常聽收音機的習慣,直到中五止。
92. 我喜歡的電台節目有《倫住黎試》(1pm時代、5pm時代)、《晨光第一線》(6am)、《星空奇遇鐵達尼》(9pm-12am)、《招招積積》(週日6am)、《講東講西》(週日、週一至五時代)、《知識會社》(週六6am)
93. 我喜歡的DJ有梁奕倫、麥潤壽、陳敬創。
94. 陳敬創令我認識很多地理知識,包括在小六時知道每逢冷鋒到港一定先下雨。
95. 陳敬創令我小六時每天準時6am起床。
96. 到目前為止都最愛陳敬創在週一至五6am讀報。
97. 我和淇淇曾在同一晚致電到《星空奇遇鐵達尼》,那時我只是中一而他已是中五,所以接了他而沒有接我。
98. 每逢刮颱風,電腦電視和收音機全部屬於我,好讓我知道最新風暴消息。
99. 在中二校際戲劇節之後,我愛上了擁抱。
100. 有些擁抱經驗會令我一輩子都記得清清楚楚。
101. 我常常哭。提到有開死亡我更容易哭。
102. 我曾有一大堆奇多圈。全部唔知去晒邊。
103. 因為寫作而認識的最要好朋友是瀰霜。
104. 寫日記寫得最沉溺時是中三。
105. 中三時閒閒地每日寫日記寫一千字。
106. 我背得最快的是歌詞。
107. 背得最快的一首歌《全因為你》,第一次唱就背了。
108. 我唱歌的range是low D到high Ab。
109. 我每日到Yahoo!新聞閱報。
110. 我是第十一屆明報校記。
111. 我很怕孤獨,很怕被被身邊的人遺下,很怕他們對我不瞅不睬。
112. 若有這樣的必要,我可以隨時代入戀愛的心態喜歡某些男生,演戲真好。
113. 我看2004電影版The Phantom of the Opera可能超過四十次。
114. 在戀愛中我依乎傾向小鳥依人,實際上我不想常常做女強人。
115. 中五時我曾有這麼一個綽號:長時期保持最佳狀態白雪雪青山下女強人的典範。
116. 「深姐」這稱呼是小五開始的,不知為何到了中學依然很多人如此叫我。
117. 4A, 5A, 6A, 7A除了深姐還有Yen姐和婧姐。
118. 我有時會覺得自己想像力過份豐富。
119. 我到目前為止還未懂串analysis和energetic。
120. 我希望有朝一日我可以自編自導拍一齣片。
121. 我其實很想擁有一本個人寫真集。似乎我現在未有可能做到@@我不滿意自己現在的身型。
122. 在爸爸的督促下,我在幼稚園開始一直橫掃校內書法比賽獎項直到小六。在中學開始我才見到世界之大。
123. 在入讀小學之前我頭髮很長。
124. 入讀小學之前我應該是個美女。
125. 我小一到小三都是班長。
126. 我似乎比其他同齡的人有更強的表演慾。
127. 我第一次上台表演很可能是幼稚園低班的畢業禮,我做敲擊樂團指揮。
128. 我第二次上台表演很可能是自己幼稚園畢業禮,我做合唱團指揮。
129. 我第一次上台演講,肯定是幼稚園畢業禮,我致謝辭。原來那時我的聲音……雞仔也……
130. 冬天時我尤好紅色衣服。
131. 我很念舊。
132. 比起芝麻糊,我較喜歡杏仁糊和合桃糊。
133. 我中五study leave開始才用螢光筆。
134. 我是溫室基督徒,不過我不認為自己的信心太弱。
135. 我以前是紅十字會YU 134的成員。
136. 由小一開始我一直參加合唱團,小五時為了戲劇沒參加,中一時試音出局,中二再參加直到中六止。
137. 我感謝我有唱Hallelujah Chorus的機會。
138. 我信預備就是比別人預備得更多和更早。
139. 我有時會因別人的錯誤而責怪自己。
140. 我喜歡看室內設計及傢俱設計雜誌。
141. 我曾有一段時間迷上玩Sims,因為設計家居。
142. 為了家居設計,我在Sims中會不斷用秘技加錢。
143. 中一至中四都是班會副主席,中五時是主席。
144. 除了中六,我每年都參與班會事務。
145. 我喜歡初中時的初團生活,三年裡我從沒缺席。
146. 最晚回家的一次,回到家是凌晨四時半。
147. 我中二開始接觸九型人格,那時我是第三型的,現在是第四、八型。
148. 認識淇淇之後我喜歡攝影。我尤好拍攝花朵。
149. 我喜歡莫扎特,他的曲子喚醒我的童真。
150. 我曾即興客串一個角色,但我要一星期時間才抽離得了。
151. 我喜歡紫色,我喜歡綠色。
152. 冬天時我喜歡穿校褸,因為感覺professional。
153. 因此我也喜歡穿西裝褸。
154. 中二時除了日記我還有一本《女兒心情》。這用來記迷你散文。
155. 中一至中五我每年都把上課時間表背得滾瓜爛熟。
156. 我對國語歌手一概不認識,除了周杰倫。
157. 我覺得自己直到目前成績好都是因為小聰明。
158. 我認為目前的自己,很胖@@
159. 我覺得自己把面對考試測驗的壓力處理得太好,全無動力溫習。
160. 在小學時開始交筆友,第一個筆友是信義會長腿叔叔。
161. 小六時交到了Matthew這位筆友,非常珍貴。
162. 我喜歡到Delifrance。Bistro Delifrance不計算在內,因為沒有我最愛的焗薯批。
163. 在麥當勞一定要點薯條,在閒時一定要買薯片。我喜歡吃薯仔。
164. 很多人知道我偏食。
165. 老高和Carly是我的老死。
166. 我有時懷疑自己只是喜歡戀愛而不喜歡我男朋友。
167. 我極度討厭遲到,即使約男朋友也會早到等他。
168. 因為無線播過一次《左麟右李演唱會2003》,我開始懂和音。
169. 李克勤的歌我都可以在側和音。
170. 等巴士時我常常唱歌當練歌,因為巴士車聲聲浪大,只要沒有人在我身旁,我可以放心唱。
171. 話說小時候我常常做我爸的攝影模特兒。
172. 我懷疑是小時候家中的兩套兒歌錄音帶《歡笑樂園》令我這世都會唱歌唱不停。
173. 我身體裡面蘊藏強烈母性,可愛的小孩總會令我很快樂,我認為生育是女人天職。
174. 2004年12月我因為母性氾濫和動了惻隱,「拯救」了兩個小孩,找他們的母親,事後我哭了。
175. 若我信任一個人,我可以信任到讓他看我的日記。
176. 我依然覺得我高考應該唸文學而非地理……算了,已經沒回頭就不會後悔,這影響心情!
177. 對於愛情我時常很憧憬。我希望有段細水長流的愛情。
178. 除非去茶餐廳就會點奶茶,要不然我都會點咖啡。有時都會點朱古力。
179. 家裡有即溶咖啡和即溶杏仁霜長駐。
180. 每個月我都會買六盒維他紙包咖啡,以防捱夜時感睏倦。
181. 第一次飲咖啡,在我中二時於Delifrance點了Cappuccino。現在只會點Latte。
182. 其實咖啡對我沒有提神作用。
183. 我長時間保持短頭髮,喜歡長髮女孩的男生可不必考慮我,我很少長髮為君留。
184. 我認為短頭髮一樣可以令女生有女人味,而且也同樣成熟。
185. 再者,成熟與否和長短髮可以沒關係。
186. 我認為現代女性,尤其有知識的一群,最失敗就是認為自己沒男人會死。
187. 我暫時最叻可能是寸人……
188. 我聽得到潛台詞,也對此非常敏感,因此話中弦外之音對我來說也頗易理解。例外就是考中文科聆聽考卷。
189. 我最令自己不解的就是我太傾向對號入座,然而這樣十分有助我理解潛台詞和各種比喻。
190. 我看似很小器,其實我是個包容力很強的人。
191. 其實我對浪漫沒有防禦力,但前提是我對於說話的那個人已有好感。
192. 我早在小五時已開始玩MSN。
193. 其實我覺得自己稱得上細心。
194. 我認為太空館天象廳是浪費時間最佳地方之一。又平又舒服。
195. 原來單身生活很自在。真的「女人多自在」。(《女人多自在》是2002年香港電台的一套連續劇,2006年有第三輯)
196. 我家有很多很多書,整齊地放在書架時很壯觀,亂起來更是壯觀。我為其自豪。
197. 其實很多書都不是我買的,是姨姨不要我收留了。
198. 我有自己的聖經,是我小學年代儲起百多塊錢自己買的。
199. 我還有一本中英對照版聖經。
200. 我於2009年10月18日受浸加入教會。
2. 幼稚園時風光的成績表,所有科目A+,除了唱遊。
3. 雖然我是Ivana歌迷,但我成為她歌迷之前我並不喜歡
4. Ivana的歌我幾乎全部識背。
5. 令我喜歡Ivana的歌是《手望》。
6. 老實說我到現在都不明白為何要「手」……手如何望了啦?
7. 《手望》這歌名同樣很那個,不過它守望版MV卻令我流下
8. 我曾答應Dorcas給她寫一整本紀念冊。很遺憾我依然
9. 現在我同樣答應Carly給她寫一整本紀念冊。薄了……
10. 我喜歡握著筆的感覺,原因是覺得這樣很professi
11. 使我學懂打字的是MSN和AL History功課。
12. 我小時候第一個志願是做香港小姐,之後想做老師,之後想
13. 在以上的志願,無論做哪項,都想加上做個好媽媽。
14. 我有不斷買單行簿的癖好。
15. 我曾有一陣子拿著一本百科辭典當普通書看。
16. 我痛恨錯別字,可能我可以誇口,我錯,因為我真的不懂。
17. 我一直捨不得扔掉我以往用過的教科書,連小學的都捨不得
18. By the way我覺得小學時用的宗教書很美,一套12本全部順序
19. 我一直矢志要學懂不同種類的牧童笛。牧童笛再貴我也可以
20. 我左右手一樣,最多彈八度。
21. 我考樂理時@@是個白痴= = 報早了一期考試,老師很怕我會來不及學。結果我也有di
22. 樂理考試時我沒背過任何法文、德文、意大利文。問這些的
23. 樂理考試時我選答了為歌詞作曲,像是比較冷門的。
24. 對於在陳瑞芝中認識了Tomme、Victor和Edd
25. 我喜歡的動畫是無線配音版《玻璃面具》。主角北島真夜和
26. 對於《百變小櫻Magic咭》,其實我只喜歡李小狼。
27. 我喜歡有才華的男生。
28. 那時喜歡嘉麟,覺得他文武全才,運動好,又懂小提琴,數
29. 那時喜歡淇淇,覺得他很細心,音樂好,又溫柔,勤學,又
30. 我以前熱衷填詞。
31. 回看以前的填詞作品,唉,怎見得了人呀?
32. 到現在才發現自己喜歡寫超現實小說。
33. 已完成的連續小說作品只有一部不能見人的《芳魂草》,都
34. 寫《芳魂草》前的故事大綱跟最後作品的很不同。
35. 曾寫過幾部小說,全部夭折,其中有《鋼琴情》,是中一時
36. 其實我第一部寫的小說不是《芳魂草》,是《紙飛機》,但
37. 中二時認識了Dorcas,之後她被我影響開始寫小說。
38. Dorcas的長篇作品《尋覓冷清淒慘戚》,我沒看過。
39. 依稀記得我是《尋覓冷清淒慘戚》的小說人物之一,名叫阮
40. 之後我跟Carly也開始合作小說,不過是分開各自用自
41. 文優清是我用得最少的筆名。
42. 我最常用的筆名有二:深理醫生(小五開始)及靳觀鈴(中
43. 我覺得「風寐靈」這名字很酷。
44. 我中二時開始寫接龍小說,大家很合作,全部有結尾,那時
45. 我最愛的接龍小說是《魔音國與Music國的多年恩怨》
46. 我最自豪自己創作的一個小說角色名字是「龔慕轅」。幾乎
47. 另一個我覺得改得好的名字是「程琛」,取諧音「情深」。
48. 我最新的構思是《石室》,起源是我在2008年3月5日
49. 我曾經兩次差點會死。
50. 大概在我不足三歲時我被餵吃石斑,嗆到了,差點窒息死。
51. 六年級時我在加多利灣不足一米深的水中遇溺,身邊的同學
52. 我喜歡走路。
53. 我以前很自大(大家都是這樣說的)。
54. 我現在很字大(老師都是這樣說的)。
55. 我最叻搞食字Gag。
56. 麟仔:「兩袖清風,我變左兩袖秋風,然後兩袖颱風,兩袖
57. 我被嘉麟封為「爛人一號」。
58. 我認為Facebook是浪費時間的好去處。
59. 我在2005年1月7日開設現時的Xanga。
60. 截止2008年9月27日,我Xanga總共有1291
61. 我更新Xanga的習慣是一日一篇,所以有時有些ent
62. 我有另一個Blog在Blogspot,開的原因是那兒
63. 我很愛大澳,但近年見得大澳如此遭遇我很心痛。
64. 我看過最色的小說是《圍棋少女》,但其實都不是那麼色吧
65. 我不喝酒。
66. 當我喜歡一本小說,甚或漫畫,我會邊看邊唸當中女主角的
67. 被我唸過對白的小說/漫畫有《倚天屠龍記》、《圍棋少女
68. 非正式估計,我每年花錢最多是購買文具。
69. 近年用來看不同演奏會、話劇的錢也不少。
70. 我可以單單為了聽現場的貝多芬第七交響曲而請Tomme
71. 我可以為了看Vieira而買飛進場聽演奏會,不過這次
72. 我覺得《不能說的秘密》電影整個畫面意念和《哈利波特》
73. 我喜歡聽樂團是因為嘉麟以前都參加過樂團@@
74. 我喜歡現場視聽版樂團演奏,因為我喜歡看小提琴手整齊落
75. 我現在已沒再學琴了。
76. 我現在依然有練琴。
77. 在我鋼琴二級時我開始擔任教會少年崇拜的司琴。
78. 因為常常都臨時拉夫做司琴,所以我右手sight-re
79. 我左右手靈活度差很遠。
80. 我中二時溫習等於將課文不斷狂抄。
81. 我用口串英文生字比別人慢三拍。
82. 我第一個寫的劇本是《女校男生》,不過已經再沒有劇本文
83. 我第二個寫的劇本是《摩西過紅海》,是中一級聖經故事演
84. 我第三個寫的劇本是《賣身葬父》,是中二級廿四孝故事演
85. 自己的劇本被人演繹其實很令我開心。
86. 我不懂化妝。
87. 我的出街四寶是銀包、鑰匙、手錶和手提電話。
88. 我常用的瀏覽器有Safari和Firefox。
89. 我的Safari主頁是香港天文台;我的Firefox
90. 對於我,九龍是一個謎。
91. 我小三開始有恆常聽收音機的習慣,直到中五止。
92. 我喜歡的電台節目有《倫住黎試》(1pm時代、5pm時
93. 我喜歡的DJ有梁奕倫、麥潤壽、陳敬創。
94. 陳敬創令我認識很多地理知識,包括在小六時知道每逢冷鋒
95. 陳敬創令我小六時每天準時6am起床。
96. 到目前為止都最愛陳敬創在週一至五6am讀報。
97. 我和淇淇曾在同一晚致電到《星空奇遇鐵達尼》,那時我只
98. 每逢刮颱風,電腦電視和收音機全部屬於我,好讓我知道最
99. 在中二校際戲劇節之後,我愛上了擁抱。
100. 有些擁抱經驗會令我一輩子都記得清清楚楚。
101. 我常常哭。提到有開死亡我更容易哭。
102. 我曾有一大堆奇多圈。全部唔知去晒邊。
103. 因為寫作而認識的最要好朋友是瀰霜。
104. 寫日記寫得最沉溺時是中三。
105. 中三時閒閒地每日寫日記寫一千字。
106. 我背得最快的是歌詞。
107. 背得最快的一首歌《全因為你》,第一次唱就背了。
108. 我唱歌的range是low D到high Ab。
109. 我每日到Yahoo!新聞閱報。
110. 我是第十一屆明報校記。
111. 我很怕孤獨,很怕被被身邊的人遺下,很怕他們對我不瞅不
112. 若有這樣的必要,我可以隨時代入戀愛的心態喜歡某些男生
113. 我看2004電影版The Phantom of the Opera可能超過四十次。
114. 在戀愛中我依乎傾向小鳥依人,實際上我不想常常做女強人
115. 中五時我曾有這麼一個綽號:長時期保持最佳狀態白雪雪青
116. 「深姐」這稱呼是小五開始的,不知為何到了中學依然很多
117. 4A, 5A, 6A, 7A除了深姐還有Yen姐和婧姐。
118. 我有時會覺得自己想像力過份豐富。
119. 我到目前為止還未懂串analysis和energet
120. 我希望有朝一日我可以自編自導拍一齣片。
121. 我其實很想擁有一本個人寫真集。似乎我現在未有可能做到
122. 在爸爸的督促下,我在幼稚園開始一直橫掃校內書法比賽獎
123. 在入讀小學之前我頭髮很長。
124. 入讀小學之前我應該是個美女。
125. 我小一到小三都是班長。
126. 我似乎比其他同齡的人有更強的表演慾。
127. 我第一次上台表演很可能是幼稚園低班的畢業禮,我做敲擊
128. 我第二次上台表演很可能是自己幼稚園畢業禮,我做合唱團
129. 我第一次上台演講,肯定是幼稚園畢業禮,我致謝辭。原來
130. 冬天時我尤好紅色衣服。
131. 我很念舊。
132. 比起芝麻糊,我較喜歡杏仁糊和合桃糊。
133. 我中五study leave開始才用螢光筆。
134. 我是溫室基督徒,不過我不認為自己的信心太弱。
135. 我以前是紅十字會YU 134的成員。
136. 由小一開始我一直參加合唱團,小五時為了戲劇沒參加,中
137. 我感謝我有唱Hallelujah Chorus的機會。
138. 我信預備就是比別人預備得更多和更早。
139. 我有時會因別人的錯誤而責怪自己。
140. 我喜歡看室內設計及傢俱設計雜誌。
141. 我曾有一段時間迷上玩Sims,因為設計家居。
142. 為了家居設計,我在Sims中會不斷用秘技加錢。
143. 中一至中四都是班會副主席,中五時是主席。
144. 除了中六,我每年都參與班會事務。
145. 我喜歡初中時的初團生活,三年裡我從沒缺席。
146. 最晚回家的一次,回到家是凌晨四時半。
147. 我中二開始接觸九型人格,那時我是第三型的,現在是第四
148. 認識淇淇之後我喜歡攝影。我尤好拍攝花朵。
149. 我喜歡莫扎特,他的曲子喚醒我的童真。
150. 我曾即興客串一個角色,但我要一星期時間才抽離得了。
151. 我喜歡紫色,我喜歡綠色。
152. 冬天時我喜歡穿校褸,因為感覺professional
153. 因此我也喜歡穿西裝褸。
154. 中二時除了日記我還有一本《女兒心情》。這用來記迷你散
155. 中一至中五我每年都把上課時間表背得滾瓜爛熟。
156. 我對國語歌手一概不認識,除了周杰倫。
157. 我覺得自己直到目前成績好都是因為小聰明。
158. 我認為目前的自己,很胖@@
159. 我覺得自己把面對考試測驗的壓力處理得太好,全無動力溫
160. 在小學時開始交筆友,第一個筆友是信義會長腿叔叔。
161. 小六時交到了Matthew這位筆友,非常珍貴。
162. 我喜歡到Delifrance。Bistro Delifrance不計算在內,因為沒有我最愛的焗薯
163. 在麥當勞一定要點薯條,在閒時一定要買薯片。我喜歡吃薯
164. 很多人知道我偏食。
165. 老高和Carly是我的老死。
166. 我有時懷疑自己只是喜歡戀愛而不喜歡我男朋友。
167. 我極度討厭遲到,即使約男朋友也會早到等他。
168. 因為無線播過一次《左麟右李演唱會2003》,我開始懂
169. 李克勤的歌我都可以在側和音。
170. 等巴士時我常常唱歌當練歌,因為巴士車聲聲浪大,只要沒
171. 話說小時候我常常做我爸的攝影模特兒。
172. 我懷疑是小時候家中的兩套兒歌錄音帶《歡笑樂園》令我這
173. 我身體裡面蘊藏強烈母性,可愛的小孩總會令我很快樂,我
174. 2004年12月我因為母性氾濫和動了惻隱,「拯救」了
175. 若我信任一個人,我可以信任到讓他看我的日記。
176. 我依然覺得我高考應該唸文學而非地理……算了,已經沒回
177. 對於愛情我時常很憧憬。我希望有段細水長流的愛情。
178. 除非去茶餐廳就會點奶茶,要不然我都會點咖啡。有時都會
179. 家裡有即溶咖啡和即溶杏仁霜長駐。
180. 每個月我都會買六盒維他紙包咖啡,以防捱夜時感睏倦。
181. 第一次飲咖啡,在我中二時於Delifrance點了C
182. 其實咖啡對我沒有提神作用。
183. 我長時間保持短頭髮,喜歡長髮女孩的男生可不必考慮我,
184. 我認為短頭髮一樣可以令女生有女人味,而且也同樣成熟。
185. 再者,成熟與否和長短髮可以沒關係。
186. 我認為現代女性,尤其有知識的一群,最失敗就是認為自己
187. 我暫時最叻可能是寸人……
188. 我聽得到潛台詞,也對此非常敏感,因此話中弦外之音對我
189. 我最令自己不解的就是我太傾向對號入座,然而這樣十分有
190. 我看似很小器,其實我是個包容力很強的人。
191. 其實我對浪漫沒有防禦力,但前提是我對於說話的那個人已
192. 我早在小五時已開始玩MSN。
193. 其實我覺得自己稱得上細心。
194. 我認為太空館天象廳是浪費時間最佳地方之一。又平又舒服
195. 原來單身生活很自在。真的「女人多自在」。(《女人多自
196. 我家有很多很多書,整齊地放在書架時很壯觀,亂起來更是
197. 其實很多書都不是我買的,是姨姨不要我收留了。
198. 我有自己的聖經,是我小學年代儲起百多塊錢自己買的。
199. 我還有一本中英對照版聖經。
200. 我於2009年10月18日受浸加入教會。
關於《神探伽利略》。
昨天看了兩次Suspect X之後,在家追了劇集1,5,9,10四集。得出的結論就是......我完全不明白寫算式和做招牌動作有咩用@@
劇情方面,因為每集都可以獨立看,沒怎麼好說......第一集很讚,因為有唐澤壽明的質素演出。看第十集時,突然間明白Joyce說過的話......所以還蠻有同感的。不過......不想眼看著那個人死,不等於喜歡/愛那個人喔......也許湯川和內海也是這種關係吧......然而,湯川的態度也頗令不熟悉他的人吃不消!怎麼少許直覺都不相信啦?直覺也蠻準確呀!而且直覺也不是瞎猜。不過,就是他這樣的態度才迷人呢......如果世上真的有一個湯川學,不能不認他做天才。
靚仔,不單是外貌,而是一種與別不同的氣質。所以台灣某某堂的男生在我眼中都不是靚仔。固執的天才,的確,令我沒甚麼防禦能力>v<
湯川學與內海薰
我也跟Carly說,我們的友誼也很可能是一種互補不足。不單是這兩個人,連千秋真一和野田惠也是這種配搭。再說,榮恩妙麗啦,甚至連Viola and William Shakespeare都是這種。若一方性格有一種明顯的缺陷或需要,如湯川學太宅......而另一方也有一種對方可以補足的缺陷或需要,如湯川的理性補救內海的感性,兩個人在電視劇/電影情節中的火花必然擦得比較光亮。
最深刻是第十集的一個畫面。手法、色彩、對白都配合得很好,就是黃昏的剪影!更何況他們在說一堆我覺得有共鳴的話......
其實我看電視劇/電影很容易有共鳴。我最擅長的就是抓著事情/畫面/意思,將其與自己的回憶作配對。
對了......我覺得男生都要學怎去應付哭泣的女生@@女生要哭的話可以很難搞。除非你一早說選擇走人啦。湯川由第一集到第十集都不懂應付這個@@裝哭還是真的在哭都分不清楚,別說去安慰人家了。
劇情方面,因為每集都可以獨立看,沒怎麼好說......第一集很讚,因為有唐澤壽明的質素演出。看第十集時,突然間明白Joyce說過的話......所以還蠻有同感的。不過......不想眼看著那個人死,不等於喜歡/愛那個人喔......也許湯川和內海也是這種關係吧......然而,湯川的態度也頗令不熟悉他的人吃不消!怎麼少許直覺都不相信啦?直覺也蠻準確呀!而且直覺也不是瞎猜。不過,就是他這樣的態度才迷人呢......如果世上真的有一個湯川學,不能不認他做天才。
靚仔,不單是外貌,而是一種與別不同的氣質。所以台灣某某堂的男生在我眼中都不是靚仔。固執的天才,的確,令我沒甚麼防禦能力>v<
湯川學與內海薰
我也跟Carly說,我們的友誼也很可能是一種互補不足。不單是這兩個人,連千秋真一和野田惠也是這種配搭。再說,榮恩妙麗啦,甚至連Viola and William Shakespeare都是這種。若一方性格有一種明顯的缺陷或需要,如湯川學太宅......而另一方也有一種對方可以補足的缺陷或需要,如湯川的理性補救內海的感性,兩個人在電視劇/電影情節中的火花必然擦得比較光亮。
最深刻是第十集的一個畫面。手法、色彩、對白都配合得很好,就是黃昏的剪影!更何況他們在說一堆我覺得有共鳴的話......
其實我看電視劇/電影很容易有共鳴。我最擅長的就是抓著事情/畫面/意思,將其與自己的回憶作配對。
對了......我覺得男生都要學怎去應付哭泣的女生@@女生要哭的話可以很難搞。除非你一早說選擇走人啦。湯川由第一集到第十集都不懂應付這個@@裝哭還是真的在哭都分不清楚,別說去安慰人家了。
對於他,最後的感言
雖然你如從前一樣冷漠,但對於我感覺都不一樣。我一如既往,在忙,只在你身邊擦過,而你的眼神一次比一次冷漠,但我的心,一次比一次剛硬,你對我的傷害,已經夠透徹了。
可能我的存在對你來說已經不是甚麼該遺憾的事。
我也不過是一個已過去的人,在你回憶裡伴你禱告的,在你受傷時送你回家的。我佩服你,因為你可以勾不起一絲回憶。你現在眼前所見的,只是一個你從不認識的我。你該學習處之泰然。
你說過,我越來越適合當媽媽。我說過,我不可以失去你。不是甚麼「沒了你我活不下去」,而是我是你的第一:親人以外,你第一個能夠直視雙目的女生,第一個看著你哭,擁著你哭的女生(大概我不會傻得要偽造回憶和說話吧?)。
雖然可能這一切,現在對於你根本不重要,甚至,不曾發生過。
寫於中六上學期,中化筆記內。
可能我的存在對你來說已經不是甚麼該遺憾的事。
我也不過是一個已過去的人,在你回憶裡伴你禱告的,在你受傷時送你回家的。我佩服你,因為你可以勾不起一絲回憶。你現在眼前所見的,只是一個你從不認識的我。你該學習處之泰然。
你說過,我越來越適合當媽媽。我說過,我不可以失去你。不是甚麼「沒了你我活不下去」,而是我是你的第一:親人以外,你第一個能夠直視雙目的女生,第一個看著你哭,擁著你哭的女生(大概我不會傻得要偽造回憶和說話吧?)。
雖然可能這一切,現在對於你根本不重要,甚至,不曾發生過。
寫於中六上學期,中化筆記內。
《北記簿2》(小學篇)
正呀,我六舅父出了書,又是諧音書名。唔識字真係罪過罪過,佢個名同我媽個名都係因為咁所以一世都錯的。
花了個多小時看完了整本書(沒騙你,354頁都細心看過),對,是一種社會民風和時代氣息。因為我知道。
是一本你看了作者自我簡介之後就不想不看的書。
是一本口語書面語夾雜的書。
是一本有錯字的書。XD
還有作者題字+簽名的特別版喔!呵呵!
六舅父的一手字的確是無師自通,亦曾有食肆老闆與他相熟,找他寫菜單。更重要的是我曾有兩本筆記簿,內裡全部都是七、八十年代流行曲歌詞,就是我六舅父逐字寫上去記下的,字靚到不得了。
這書寫他小學年代在大澳的生活,因為一家都在大澳住。很親切,因為我小時候都常常在大澳出現XD書中提及過的地方我大多都去過,影像就容易浮現了......
有興趣的各位,絕對不用怕這書會悶親你,因為六舅父寫得非常盞鬼,又有心機,口語不口語已經不成問題。激動起黎真係唔講口語唔得啦,夠晒到肉。
想在書店買?我都想,恐怕不行了。由於自資的關係,發行數量極少,而且大部份都是作者送禮自用......希望大家有運日後在書店見到它吧!
真心推介:《北記簿2》(小學篇)
第一集?未出版喎!幾時到我?有錢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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